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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举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媒体见面会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高忠业 2023-12-29 15:16:20 字号:A- A+

9月26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媒体见面会。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媒体见面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青岛日报、青岛早报、大众网、李沧融媒等媒体出席见面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2023年6月30日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通过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规范标识等主体责任;对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明确提出做好食品安全防护等相关要求;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下一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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